1.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主要提供壹般性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包括法律知識普及、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
2.公共法律服務中心:主要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務、法律培訓、法律研究等服務,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補充和支撐。
3.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包括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機構、司法鑒定機構等。,提供更專業、更優質的法律服務。
4.公共法律服務專業機構:主要指法律職業教育、法學研究和法律信息服務機構。
5.公共法律服務領導機構:主要指司法行政機關及相關部門,負責協調管理公共法律服務。公共法律服務是指由政府或者其他公共機構提供的法律咨詢、法律援助、法律教育等服務。其目的是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