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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主體性:

安置費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前提是夫妻婚後得到安置費,且雙方未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壹)工資、獎金和勞動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收益;(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