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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拼西湊的素材是侵權嗎?
如果東拼西湊的素材達到了商業目的,這種情況已經構成了著作權侵權,對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所以為了保險起見,有必要註明來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壹條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壹)故意刪除或者改變廣播電視中的作品、版式設計、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權利管理信息,但因技術原因無法避免的除外;

(二)未經許可向公眾提供作品、布圖設計、表演、錄音錄像制品或者廣播電視權利管理信息的。

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公開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作為自己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3)未參與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