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的正式名稱,由直轄市、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本行政區域的法律援助機構。
它是國家設立的專門為需要法律服務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弱勢群體,以及法律規定需要提供法律援助但本人未聘請律師的特定人員(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罪犯、未成年犯等)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法律服務機構。).
由國家出資設立的專門法律服務機構,為需要法律服務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困難群體和法律規定需要提供法律援助但自己沒有聘請律師的特定人員提供免費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