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辦公室全面工作;
2、向縣委請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報告工作;
3.與市委辦公室、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溝通;
4.協調常委會工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
5.審定和簽署辦公室重要文件,審核辦公室重要文稿;
6、審核全縣權力公開事項;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法律依據:《中國射陽縣委法律顧問工作規則(試行)》明確,縣委根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射陽的需要,聘請法律專家、律師和黨政機關業務水平較高的工作人員擔任縣委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按規定履行參與縣委重大決策的法律論證,為縣委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審查意見或進行法律風險評估;參與全縣黨內規範體系建設並為制定黨內規範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詢;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涉法問題、涉及全縣改革穩定的重要問題、重大社會公共事件提供法律咨詢並進行法律論證;參加縣委組織的法律知識學習講座;辦理縣委交辦的其他涉法事務等五項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