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因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害是侵權責任。產品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後果。產品侵權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產品侵權的生產者承擔無過錯責任,銷售者承擔過錯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二百零二條* * *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五條* *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法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六條* * *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其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