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中沒有教唆犯罪,只有教唆犯。通過勸說、引誘、煽動、鼓勵、賄賂、威脅等手段。,向沒有犯罪意圖的人灌輸自己的犯罪意圖,使其按照教唆犯的犯罪意圖實施犯罪,構成教唆犯罪。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對象應當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刑事行為能力的人。教唆14歲以下或患有精神疾病的人不構成犯罪關系,只有教唆者被單獨定罪和判刑。
打架鬥毆——在我國刑法中,可能涉嫌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尋釁滋事罪。在民事方面,涉及人身侵權和財產損失。行政方面涉及違反“治安”等法律法規。
妳必須為煽動他人打架負責。至於承擔什麽樣的責任。看被教唆對象的年齡和精神狀態以及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