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明確禁止擅自改變設計內容,降低裝配率。如確需變更,應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重新申請專家評審會評審組裝率。
項目有特殊情況,不適合裝配式施工的,可以申請豁免裝配式施工。符合七項要求的新建項目,不能滿足裝配式建築建設要求,但自願建設並審核文件的,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1,只建壹棟。2、總建築面積小於5000平方米。3.構築物、垃圾站、配套設施、門衛室等。項目中獨立設置的不作為考核裝配式建築比例的基數。4.建築高度超過100米。5.工業用地上的工業建築物;6.由於建模復雜、功能要求特殊等技術原因,專家認為不宜采用裝配式建築;7.其他符合本市政策文件要求的建築,可免建裝配式建築,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