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條件
自考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的,在頒發畢業證書的同時(壹般在3月初)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考辦提出申請。常見的申請條件包括:(1)平時平均分不低於65-72。(2)畢業論文好或優秀。(3)通過國家組織的學位英語考試。
學位課程要求
學習期間,公共課、基礎課和專業主幹課的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主考學校的要求,三門學位課程壹次性通過考試,成績達到學校要求。
申請時間
每年參加兩次考試,3月上半月報名。申請學士學位的條件由主考院校規定,學校的不同規定也不同。大多數學校需要單獨的學位英語考試,而英語四級考試是不可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