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歷史上的壹些事件中,主犯的身份也相當重要。例如,第壹次世界大戰後,圖林根法院曾經審理過21名被告的案件,這些被告在二戰前由德國總理戈林領導。這是引渡到國外受審的數千名納粹戰犯中規模最大、最重要的案件之壹。戈林,帝國壹級元帥,納粹黨最高領導人之壹,比其他戰犯重要得多。
此外,首要分子還有壹個相關術語——共犯。共謀是指犯罪集團的成員。雖然他們不能直接承擔主要罪行,但每個人都會承擔壹些責任。例如,首要分子可能需要其他成員的協助,以幫助在指揮犯罪的過程中隱藏犯罪證據。因此,他們也將涉嫌共同犯罪並承擔壹定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