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註冊制度
執業藥師實行註冊制度。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執業藥師註冊的政策制定和實施,指導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
驗收條件
申請執業藥師註冊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壹)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三)身體健康,能夠堅持從事執業藥師工作;(四)經執業單位同意。
接受時間
周壹至周五:上午9:00-65438+淩晨02: 00和65438+下午03: 30-65438+下午06: 30,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