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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是獨立法人嗎?
法律分析:分支機構,不是獨立法人。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地位。雖然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但如果分公司自己不能承擔後果,則可以由公司承擔。也可以由分公司管理的物業先行承擔。不夠的,由法人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 *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由分公司管理的物業先行承擔。不夠的,由法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