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第八條商業銀行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
第十條商業銀行依法接受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但法律規定其相關業務由其他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機構監督管理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