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權利的存在形式所規定的權利,根據權利人自己的意願,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以行為的形式表現出來。如習慣權利和現實權利。
2、權利人按照自己的意願,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以不作為的形式作出壹定的行為,根據該範圍對權利人和權利人產生效力。比如基本權利和壹般權利,壹般權利和特殊權利。
3.權利人有權以行為的形式要求相對義務人做壹定的行為,權利根據權利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規定。如行為權和接受權,應該有權利和法定權利。
4.權利人有權要求相對義務人以不作為的方式實施某種行為,以保護權利人在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所享有的權利。如個人權利和集體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