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中國臺灣省,相關法律已經修改。對於那些遺棄、虐待和侵犯子女的母親來說,她們受害的子女無法履行贍養義務,但在中國大陸,什麽都沒有發生。
但幸運的是,妳的贍養義務並不是唯壹的。妳有壹個可以分享的妹妹。如果妳覺得情感上無法接受,妳可以只給錢而不孝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