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證明當事人資格的證據;
(二)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
(3)證明侵權事實與損害後果之間因果關系的證據,如單位處罰;
(四)有具體索賠要求的,應當提交索賠金額的計算清單。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千零二十八條規定,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報紙、網絡等媒體報道的內容不準確、侵犯其名譽權的,有權請求媒體及時采取更正或者刪除等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