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祖國統壹和民族區域自治相結合的原則。
2、保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全面貫徹自治原則。
3.維護國家統壹的原則。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在國家統壹領導下,各少數民族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實行自治的制度。它是中國特色解決民族問題正確道路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了國家堅持各民族平等、團結、繁榮的原則。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作為中國的壹項基本政治制度,受到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保障。憲法第四條規定:“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實行區域自治,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國人民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區域自治法是落實憲法規定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對實行民族區域自治作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