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刑法中可判處死刑的罪名只有12個,即:
內亂罪、誘導無患子罪、幫助無患子罪、放火焚燒現有物體罪、爆炸罪、侵犯現有建築物罪、顛覆火車致人死亡罪、威脅交通罪(加重犯)、水路投毒罪、殺人罪、搶劫犯致人死亡罪、搶劫犯強奸致人死亡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