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3月,東北財經大學法律系從政教處分離出來,成為獨立的教學單位。
2001 11,法律系轉制為法學院;
1996 10,經有關部門批準,我校開設經濟法碩士專業學位點;
2003年3月,批準設立民商法與憲法行政法碩士專業學位點;
2005年7月,批準設立法學碩士學位點和法理學、國際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碩士專業點;
2007年5月,東北財經大學法學院20周年校慶成功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