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和檔案的收發、整理和保管。
2.處理有關法律問題的來信來訪,回答簡單的法律咨詢並撰寫簡單的法律文書。
3.協助律師調查取證、復印文件、摘錄案卷、會見被告人或當事人、送達文書及辦理其他輔助性工作。
4.出庭時協助律師辦案、做庭審記錄、傳遞書證。
5.撰寫相關法律文書,如起訴書、答辯狀、談話筆錄、當事人陳述等。
職責:
1.詢問客戶是否預約講師。
2.如果講師在辦公室很忙,他可以禮貌地告訴客戶稍等壹會兒並道歉。
3.如果講師外出,請及時聯系他,並告訴他稍等片刻或改天見面道歉。
4.根據講師的指示,咨詢或記錄客戶的咨詢內容、聯系地址、電話號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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