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周歲以上,自願結婚的,對方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兩個人不是真正結婚,因為未成年人不能辦理結婚證;如果兩個人同居,屬於非法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那麽後果只能自己承擔。有關部門在確認婚姻是否有效時,只能在有關部門確認其婚姻是否有效的情況下,確認男女雙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如果壹男壹女結婚時的實際年齡比法定結婚年齡低壹、二歲,壹、二年後,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確認婚姻無效,或有關部門要確認其婚姻無效,且雙方均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其婚姻不能確認為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系的;
(三)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