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NPC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原則通過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的退休年齡。
老:老人。體弱:體弱的幼兒。病人:病人。禁用:已禁用。老弱病殘壹般指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