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貸款金額應明確約定,包括用文字和數字表示的金額;
(3)明確約定貸款期限,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
(四)應明確約定還款的具體日期;
(5)貸款利息應明確規定,並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以及最終應支付的貸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
(6)明確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月、日、時間和支付方式;
(七)由借款人本人簽字、按手印或親筆簽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