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尖圓弧半徑大於2.5 mm,刀刃厚度大於0.5 mm,不是作為武術健身、藝術品或禮品的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有明確的法律標準,即刀尖小於60度但刃長大於15cm,刀尖大於60度但刃長大於22cm,或有血槽、雙刃、多刃、自鎖裝置。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壹百三十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交通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