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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但沒有過戶。
法律分析:未過戶的房屋,其實並未過戶到業主名下。這種情況下,糾紛其實很容易產生,所有人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也比較大。所以建議還是盡快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為好。所以去買賣沒有過戶的房子,那麽這樣的行為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因買賣、抵押等申請不動產登記。,雙方應同時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單方申請:

(壹)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2)繼承和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四)權利人的名稱或者自然情況發生變化,權利人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