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父子不能斷絕父子關系,雙方的父子關系只能因壹方死亡而終止。因為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不會以任何方式改變。所以不存在如何合法斷絕父子關系的問題。《民法典》第26條規定,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其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14條
收養人不得在被收養人成年前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與收養人同意解除的除外。被收養的子女年滿八周歲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虐待、遺棄等行為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的,收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收養關系。送養人與收養人不能就解除收養關系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壹十五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