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則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1)法定主義:成文法、行政法和規則、習慣法和判例不能成為刑法的淵源,但可能是理解構成要件要素的材料。(2)禁止追溯既往既是壹項司法原則,也是壹項立法原則。(3)禁止舉壹反三作出不利於行為人的解釋。(4)禁止絕對無限期刑罰和絕對無限期刑罰。(5)明確性——明確性是相對的:立法和理論的合力。明確性的實現與犯罪的規定模式無關;刑法中規範要素的存在是必然的。(6)禁止懲罰不當的刑罰。(7)禁止施加不平衡和殘酷的懲罰。!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的,依照法律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是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