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註明標題(通緝令)、編號(發布文件的公安機關簡稱、文件簡稱、年份和序號)和發布範圍(接收單位名稱)。
(2)正文。明確陳述:簡要案情;被通緝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證號、體貌特征和攜帶的物品;工作要求和註意事項;聯系人和電話號碼;附件(通緝犯的照片、指紋和社會關系)等。
(3)尾巴。註明發文日期,加蓋發文單位公章,並註明通緝令抄送部門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