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第三百壹十壹條的規定,受讓人接受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應當依法完成不動產物權轉移登記或者動產交付。
和解金全額退還。
當學校就爭議問題達成和解時,這筆錢將全額退還。這是根據《民法典》第226條和第227條的規定。根據交付方式的不同,動產的交付時間也不同。
學校和解
學校和解是指學校與他人就有爭議的問題達成協議,並通過和解解決爭議。當學校就爭議問題達成和解時,這筆錢將全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