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物適用於通常使用相同規格貨物的目的;
2.貨物適用於訂立合同時明示或默示通知賣方的任何特定目的,除非情況表明買方不依賴賣方的技能和判斷,或者這種依賴對他來說是不合理的;
3.貨物質量與賣方提供給買方的貨物樣品或款式相同;
4.貨物應以類似貨物的通用方式包裝。如果沒有這種共同方式,貨物的包裝和裝箱方式應足以保存和保護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