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抵押具有擔保物權和土地其他權利的雙重性質;
2.土地抵押的主體是土地使用權;
3.土地抵押權雖然依附於土地使用權,但兩者關系密切,土地抵押權的效力對土地使用權影響很大;
4.土地抵押的設立屬於本質行為。設立土地抵押,必須訂立書面抵押合同,並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5.土地抵押具有擔保物權的功能和效力。
土地抵押登記要求是什麽?
土地抵押要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依法訂立書面抵押合同,然後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抵押登記,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土地使用權抵押於登記時設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三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