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澄清“天價魚”事件與他人無關,本質是壹起消費糾紛尤為重要。判斷是非曲直應以事實真相、法律定義和市場常識為基礎。當地調查組表示,涉事餐廳明碼標價,因此不存在違規行為——這種邏輯看似合理,但經不起推敲。這是因為陳艷是旅行社“引導”進店消費的。陌生的消費場景和陌生的消費者決定了陳艷處於壹種刻意制造的信息不對稱狀態,難以做出理性的判斷和選擇。
“天價魚”事件與壹般的作弊事件不同,它是壹個* * *陰謀和連鎖消費陷阱。捍衛消費者公平絕不是明碼標價那麽簡單。更重要的是,要保護消費者理性審慎決策的權利。希望“天價魚”事件的後續調查能對此有所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