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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主體應記錄哪些執法過程?
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行政執法人員應當通過文字、照片、錄音錄像等有效方式記錄行政執法活動的全過程。

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根據行政執法的不同類別、階段和環節采取相應的錄音錄像形式,充分發揮錄音錄像直觀有力的證據作用、規範執法的監督作用、依法履職的保障作用。

嚴格的記錄歸檔

要完善執法檔案管理制度,加強執法臺賬和法律文書的制作、使用和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管理規定歸檔保存執法全過程記錄,確保所有行政執法行為有據可查。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記錄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歸檔。

積極探索低成本、有效、易保存、防刪除的信息記錄存儲方式,通過技術手段集中存儲同壹執法對象的文字記錄和視聽記錄。建立健全基於互聯網、電子認證、電子簽名的行政執法全過程數字化記錄工作機制,形成業務流程清晰、數據鏈條完整、數據安全有保障的數字化記錄信息歸檔管理體系。

以上內容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辦公廳-國務院全面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