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律師資格。
有意取得大律師資格的人士,在取得上述學士學位及證書,並完成六個月實習期後,可獲認許為大律師;但如果要執業,還要再實習6個月(期間可以在有限範圍內執業為大律師)。
其他大學的法律畢業生可通過以下途徑在香港取得大律師或律師資格:
先取得法律專業證書/高級法律證書,再做兩年見習律師或壹年見習大律師;
通過或者免試境外律師資格考試,經錄取取得律師資格後符合執業要求;或者
通過大律師資格考試,完成規定的大律師實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