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於建築設計、施工、驗收、監理等部門的有關人員正確理解和執行本規範的規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修訂組按章、節、條的順序編制了本規範的條文,說明了條文執行的目的、依據和有關註意事項,還說明了強制性條文的強制性原因。但是,本條文的描述不具有與說明書正文相同的法律效力,僅供使用者作為理解和掌握說明書條文的參考。
參考資料:
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