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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權力體系有哪些分類?
法律分析:民事權利體系分為以下五類:(1)人格權,(2)親屬權,(3)財產權,(4)知識產權和(5)成員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被訴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提起訴訟的房地產案件,以及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其他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