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旗、國徽的國家管理制度,類似的客體是國家社會管理秩序。本罪侵犯的客體僅為中國人民的國旗、國徽,侮辱外國國旗、國徽不構成本罪。客觀上,行為人必須具有以焚燒、毀損、塗劃、汙損、踐踏等方式在公共場合侮辱國旗、國徽的行為。主體屬於壹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均可構成本罪主體。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壹款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汙損、踐踏等方式侮辱中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在公開場合故意篡改中國人民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