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租約的起始日期是1,但合同是在2日簽署的。可以嗎?
租約的起始日期是1,但合同是在2日簽署的。可以嗎?
當然可以。租賃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合同生效日期,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即視為有效約定。租賃開始日期是1,但合同是2號簽的,可以接受。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協議適用有關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如果沒有規定,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部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