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 刑法中的罪名規定在哪裏?
刑法中的罪名規定在哪裏?
法律主體性:

修訂後的刑法規定了413個罪名,新增9個罪名。目前我國刑法共有422個罪名,其中過失犯罪48個,占總數的11%;故意犯罪374人,占總數的89%。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 * *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並受到行政處罰後,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