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並購海外企業存在以下風險:
1,可能缺乏明確的跨國並購戰略目標。
2.M&A的操作風險,如融資風險和反收購風險。其中,對策是:
1,跨國並購戰略目標明確。
2.建立健全制度,全面評估風險。
3.拓寬融資渠道,創新融資方式。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二條* * *公司合並可以采取吸收合並或者新設合並。壹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合並,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合並成立新公司為新合並,合並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