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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業務副院長的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分管院內醫療、護理、醫技等科室,制定業務發展規劃,負責科研課題和論文的評審,是醫療安全的主要責任人。

2、監督檢查各科室醫療制度、醫療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並及時反饋、定期評價。

3、深入科室,了解和檢查診斷、治療和護理情況,領導、組織危重患者會診和搶救工作。

4、負責組織醫院醫務人員的業務技術學習、考核和業務指導。制定醫務人員繼續教育和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5、領導醫療業務統計、病案管理、圖書管理等工作。,定期分析醫療指標,采取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6、組織和檢查轉診、會診、疫情報告及醫院預防保健和健康教育、醫院感染等工作。

7、做好社區醫療、免費醫療和基本醫療保險。

8.審批中西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等物品的采購計劃,並監督實施。

9、對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進行調查,組織討論,及時向院長提出處理意見,並做好善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