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個缺失電鍍表面的面積不得超過10cm;
3、修復層的厚度應比鍍鋅層要求的最小厚度厚30 mm以上;
4.目視檢查所有熱浸鍍鋅件,其主表面應光滑,無滴水、粗糙和鋅刺、脫皮、漏鍍和殘留溶劑殘留,零件內不應有影響熱浸鍍鋅件使用或耐腐蝕的鋅瘤和鋅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壹條。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承擔產品質量檢驗。法律、行政法規對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