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第十二條* * *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違反本法的行為。接到投訴或者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對投訴、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保護投訴、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國家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以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促進數據安全,以數據安全保障數據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
第十四條國家實施大數據戰略,推進數據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支持數據在各行業、各領域的創新應用。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數字經濟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根據需要制定數字經濟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