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主要包括:(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法律規定《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六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成立時生效。行為人未經法律規定或者對方同意,不得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