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林業改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壹條林木良種培育補貼包括良種繁育補貼和優良種苗培育補貼。良種繁育補貼是指對良種生產、采集、加工、檢驗和貯藏的補貼,補貼對象為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和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優良苗木培育補貼是指利用組培、輕基質、無紡布和穴盤容器育苗及幼態處理等先進技術培育優良苗木所增加的成本補貼,補貼對象為國有育苗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