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實施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第三條。
建立和實施覆蓋全體城鄉勞動者、貫穿勞動者終身學習和工作、滿足就業創業、人才成長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實現培訓對象通用化、培訓資源市場化、培訓載體多樣化、培訓方式多樣化、培訓管理規範化,大規模開展高質量職業技能培訓,力爭2020年後基本滿足勞動者培訓需求,努力培養壹支大規模高技能人才隊伍和數億高素質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