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丈夫遭受家庭暴力怎麽辦”這壹問題的回答如下: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對於很多家庭來說,家庭暴力或多或少都存在,但很少有人真正敢於面對家庭暴力並保護自己的權益。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受害人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和公安機關勸阻、制止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如果身體受到傷害,應第壹時間去醫院就診,並保留傷情報告和醫生診斷證明,可作為日後家暴的有利證據。如果遇到家暴,可以用手機拍下過程,這也是壹個證據來源。也可以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令包括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和接觸、責令被申請人搬出申請人住所等措施。
法律客觀性: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性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