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引渡?哪些國家可以引渡?
截至目前,中國已與32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分別是:泰國、阿聯酋、菲律賓、蒙古、印度尼西亞、韓國、巴基斯坦、老撾、阿塞拜疆、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柬埔寨、烏茲別克斯坦、立陶宛、俄羅斯聯邦、白俄羅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阿爾及利亞、法國、西班牙、烏克蘭、葡萄牙、萊索托、南非。當然,並不總是有很多規則,例如不引渡政治犯和基於人道主義理由不引渡。。。具體可以百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外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的引渡請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準予引渡:(壹)引渡請求所指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請求國的法律構成犯罪的;(二)為提起刑事訴訟而請求引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請求國法律,引渡請求所指的罪行可判處壹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刑罰;在為執行刑罰而請求引渡的情況下,尚未服刑的被請求引渡人的刑期在提出引渡請求時應至少為6個月。符合前款第壹款規定的各種犯罪,只要其中壹項符合前款第二款的規定,就可以準予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