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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輛電動車相撞的法律依據
法律分析:根據具體情況劃分責任。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各發生壹起交通事故,1。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並且基本事實和原因清楚,當事人應先撤離現場,然後相互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2.協商不成的,由警方處理。交通警察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兩輛電瓶車發生碰撞、轉彎和直行時的事故責任劃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七條:非機動車在道路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基本事實和原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的事實和原因有爭議的,應當及時報警。第九十壹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