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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偽劣化肥罪如何構成?
生產偽劣化肥罪的構成要件是:主體是壹般主體;主觀方面是故意;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生產質量的監督管理制度;客觀上講,就是生產、銷售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偽劣農業生產資料的行為。,違反農、林、牧、漁業生產管理法規,造成生產重大損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四十七條

生產假農藥、假獸藥、假肥料的,銷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農藥、獸藥、肥料、種子的,或者生產者、銷售者以不合格的農藥、獸藥、肥料、種子冒充合格的農藥、獸藥、肥料、種子的,致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給生產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給生產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